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聊职院党发〔2018〕11号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关于就业处合并至校企合作处的通知
各处室、院部:
经党委研究决定,就业处人员、职能合并至校企合作处,不再保留就业处机构设置。
2018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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