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制度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就业处合并至校企合作处的通知 (聊职院党发〔2018〕11号)

时间:2018-03-22  浏览: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
聊职院党发〔2018〕11号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关于就业处合并至校企合作处的通知

各处室、院部:

经党委研究决定,就业处人员、职能合并至校企合作处,不再保留就业处机构设置。

中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18年3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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